“组织生活会”工作制度
一、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,包括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。特殊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,可随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。
二、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:由每名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工作情况;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三、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。党支部委员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的同时,还要参加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,即双重组织生活。
四、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,会前认真学习,谈心谈话,听取意见;会上查摆问题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明确整改方向;会后制定整改措施,逐一整改落实。
五、组织生活内容应做好详细记录。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记录,党支部书记负责保存。会后,党支部书记要把会议情况形成情况综述,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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